混凝土外加剂进场复验的项目:应依据相关标准确定。通常不同的外加剂其进场复验项目也不完全相同。一般常见复验项目为:
(1)PH值、密度(或细度)、减水率等。
(2)早强减水剂增加钢筋锈蚀、1d和3d抗压强度比;
(3)缓凝减水剂增加凝结时间差;
(4)引气剂增加含气量;
(5)早强剂增加1d和3d抗压强度比;
(6)泵送剂增加坍落度增加值、坍落度损失值;
(7)膨胀剂增加限制膨胀率;速凝剂增加1d抗压强度、凝结时间。
组批及取样
1)依据《混凝土外加剂》(GB8076-1997)标准的混凝土外加剂:掺量≥1%的同品种外加剂每一检验批为100t,掺量≤1%的外加剂每一检验批为50t。不足100t或50t的,也可按一个检验批。
2)防水剂:年产500t以上的防水剂每50t为一检验批;年产500t以下的防水剂每30t为一检验批。不足50t或30t的也按一个检验批。
3)泵送剂:年产500t以上的防水剂每50t为一检验批;年产500t以下的防水剂每30t为一检验批。不足50t或30t的也按一个检验批。
4)防冻剂:每50t防冻剂为一检验批,不足50t也作为一检验批。
5)速凝剂:每20t防冻剂为一检验批,不足20t也作为一检验批。
6)膨胀剂:日产量超过200t时,以200t为一检验批,不足200t时,应以不超过日产量为一检验批。
7)每一检验批取样量:防冻剂按最大掺量不少于0.15t水泥所需用的量;速凝剂不少于4kg;其它外加剂不少于0.2t水泥所需用的外加剂量。
每一检验批取得的试样应充分混合均匀,分为两等分。一份按规定项目进行试验;另一份要密封保存半年,以备有疑问时提交国家指定的检测机构进行复验或仲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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