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早强剂宜用于蒸养、常温、低温和最低温度不低于-5℃环境中施工的有早强要求的混凝土工程。炎热条件以及温度低于-5℃环境下不宜使用早强剂。
2.早强剂不宜用于大体积混凝土结构;三乙醇胺等有机胺类早强剂不宜用于蒸养混凝土。
3.含尿素及硝铵类等可释放氨气的早强剂严禁用于办公、居住、地铁等建筑工程。
4.含有无机盐的早强剂严禁用于在下列混凝土结构。
(1)与镀锌钢材或铝铁相接触部位的混凝土结构,有外露钢筋预埋铁件而无防护措施的混凝土结构;
(2)使用直流电源的混凝土结构,距高压直流电源100m以内的混凝土结构。
5.含有氯盐的早强剂严禁用于钢筋混凝土结构、预应力混凝土结构、钢纤维混凝土结构、使用冷拉钢筋或冷拔低碳钢丝的混凝土结构。
6.无机盐类早强剂不宜用处于水位变化的结构、露天结构及经常受水淋、受水流冲刷的结构、相对湿度大于80%环境中使用的结构、直接接触酸、碱或其它侵蚀性介质的结构、有装饰要求的混凝土,特别是要求色彩一致或表面有金属装饰的混凝土。
7.含硝酸盐、亚硝酸盐、碳酸盐的早强剂不宜用于预应力混凝土结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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