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普通减水剂宜用于日最低气温5℃以上的中低强度等级混凝土。
2.普通减水剂不宜单独用于蒸养混凝土。
3.早强型普通减水剂可用于常温、低温和最低温度不低于-5℃环境中施工的、有早强要求的混凝土工程。炎热环境条件下不宜使用早强型普通减水剂。
4.缓凝剂普通减水剂可用于大体积混凝土、碾压混凝土、炎热气候条件下施工的混凝土、大面积浇筑的混凝土、避免冷缝产生的混凝土、需长时间停放或长距离运输的混凝土、滑模施工或拉模施工的混凝土及其他需要延缓凝结时间的混凝土,不宜用于有早强要求的混凝土。
5.使用掺用糖类及木质素磺酸盐类物质的缓凝型普通减水剂时,应水泥相容性试验,合格后方可使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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